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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日前,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本项目的实施内容为新建18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共计占地面积105 亩

日前,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本项目的实施内容为新建18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共计占地面积105 亩,近期建设采用智能一体化处理设备,预留远期用地。分别建设集水池、综合水池、一体化混凝沉淀装置等构筑物,配套建设一座1层综合用房40.5㎡。购置集水池潜水提升泵、细格栅除污机、进水提升泵、轴流风机等相关设备。服务范围为规划镇区生活污水。总投资约37290.6万元,建设总规模为约11950m3/d,出水标准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新建污水管网约104.1km。详情如下:

祁东县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祁东县污水处理PPP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采购编号及预算

采购编号:祁财采计[2021]079

采购预算:37290.6万元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祁东县污水处理PPP项目

(二)项目授权主体:祁东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湖南省祁东县境内。具体包括祁东县鸟江镇、河洲镇、粮市镇、过水坪镇、双桥镇、灵官镇、风石堰镇、砖塘镇、马杜桥乡、石亭子镇、黄土铺镇、官家嘴镇、蒋家桥镇、金桥镇、步云桥镇、凤歧坪乡、城连墟乡、白地市共计18 个乡镇。

1.2项目实施内容与规模:本项目的实施内容为新建18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共计占地面积105 亩,近期建设采用智能一体化处理设备,预留远期用地。分别建设集水池、综合水池、一体化混凝沉淀装置等构筑物,配套建设一座1层综合用房40.5㎡。购置集水池潜水提升泵、细格栅除污机、进水提升泵、轴流风机等相关设备。服务范围为规划镇区生活污水。总投资约37290.6万元,建设总规模为约11950m3/d,出水标准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新建污水管网约104.1km。其中金桥镇、河洲镇、粮市镇、蒋家桥、鸟江镇、白地市、黄土铺、风石堰和双桥镇 9 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已于2020年1月招标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目前白地市镇二号站点、双桥镇一号站点、粮市镇、河洲镇四个乡镇的四个站点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由中标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建设实施中。2020年12月,实施机构已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该9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后续纳入本次PPP实施范围。其中,正在实施的四个站点由原工程总承包单位建设(结算以审计结论为准),后续将该在建工程按照审计意见处置给本次给本次PPP招标后成立的项目公司运营,其余5个乡镇(金桥镇、鸟江镇、将家桥镇、黄土铺镇、风石堰镇)及白地市镇一号站点、三号站点、四号站点(预备站点)、双桥二号站点、三号站点(预备站点)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内容不再由原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纳入本次 PPP项目建设范围(已招标项目后续处理另行约定)。

2、项目边界条件

2.1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运作,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2.2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包含建设期1年。

2.3项目资本金及建设资金筹措:本项目以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筹措由项目公司负责,当项目公司不能及时完成融资时,由中选社会资本方负责完成,以保证项目的及时建设完工和运营。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文件要求,“对企业的注资、财政补贴等行为必须依法合规,不得违法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政府方不为本项目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4股权结构: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20%,约7458.12万元,祁东县政府指定祁东县水务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20%,中标社会资本占股80%。

2.5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政府从居民及排污企业收取污水处理费,作为使用者付费收入来源,用来支付项目公司处理污水的费用,不足部分由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补足。

项目公司负责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项目进入运营期后由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公司通过获得政府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应具备下述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申请人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1.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税务信用等级证明(A级及以上)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税务行政处理、处罚或者刑事处罚证明。

1.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1年4月-2021年9月)内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1年4月-2021年9月)内连续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提供即可)

1.5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企业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申请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1.6其他说明: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投标人。

1.7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1.1、1.2相关条款;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1.1、1.2、1.3相关条款;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的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

(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申请人须具有不低于25000万元的贷款意向书或融资意向书及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7日内基本账户银行存款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如为联合体成员二家及二家以上联合出资,则按成员出资之和确认,联合体各成员需书面认可,并出具共同出资和承担的相关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或承诺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组成需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的要求,且成员数不能超过三家;

(2)联合体成员设计方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一专业资质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施工方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或业绩要求;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按照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在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专业分工的,相同专业资质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主要权利、义务及出资、股权比例。若为联合体共同出资,则牵头方应为控股方,且不允许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或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4、关联方约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不得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89/TPBidder/memberLogin)报名,报名成功后,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此网站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进行“报名确认”操作,未进行“报名确认”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如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998000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共柒份,同时附U盘壹个,U 盘封装在正本中),另单独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递交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大厅电子显示屏);

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1月10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预审会。

六、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拒绝进行资格后审的投标。

七、行政监督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接受祁东县财政局的监督。

2、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网站: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cn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

3、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对报名的单位发布更正公告。

4、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招标邀请书。未收到招 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八、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周浩川

电话:15364264160

联系地址:祁东县洪桥镇县正西路130号

邮编:42160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齐

电话:16670125038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迎新路499号坤颐商务中心1、2、3栋835号

邮编:4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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